(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市公安工作,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责任。
(四)负责全市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缉毒、禁毒工作;负责重大案件、重大骚 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侦破、协调、处置工作。
(五)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人口户籍、身份证、居住证等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类院校及企业和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保安队伍建设。
(七)负责管理全市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向社会发布交通管理通告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履行的有关事务;负责侦破、处理涉外案(事)件。
(十一)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市公安局设有办公室、政治部、警务督察支队、警令部、警务保障处、法制支队、宣传处、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察教育训练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交通管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人口管理支队、公交地铁治安管理支队、地窝堡国际机场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等机构。
协助市局领导掌握全局公安工作情况,牵头公安重大课题调研工作;牵头起草、撰写领导讲话、重要工作汇报,拟写、审核全局性文件、方案、总结、专报等文字材料;协助局领导安排、处理日常事务性活动;督促检查市局领导决策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局公安统计、数据分析;负责督查督办、人大、政协提(议)案答复及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全局绩效考核及放管服工作;承担全局公文流转办理、机要通信、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史志编研、会务、文印及接待保障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警衔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安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对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人民警察及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做监督;组织并且开展现场督察、网上督察、信访接待、投诉受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合法权益等工作。
立足市局警务工作“司令部”“参谋部”职能定位,负责做好指挥调度、接警处警、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值班值守工作。
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全局警务保障工作,指导监督财务管理、装备被装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
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负责规划、草拟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备案;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活动;按照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要求,对拟呈请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变更强制措施刑事案件进行审核;负责指导、监督全局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制培训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宣传处主要负责拟定全局宣传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闻发言工作;负责公安系统内部宣传工作和公安机关警营文化建设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出入境管理法律和法规,履行监督、指导、检查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因私往来港澳、前往港澳定居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的许可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持有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人居留、临时居留、签证延期变更及权限内外国人旅行的许可工作;依法参与、指导、查处涉外案(事)件等相关工作。
承办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晋升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业务培训、干部轮训、教官培训、事业编民警培训及自治区公安厅统筹安排的相关训练任务;负责教育训练工作研究及公安工作学术研究;建立公安系统“战训合一”的训练体制,并组织实施;协办市局实战大练兵、技能比武、专业比武等重大活动。
负责拟定治安行政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涉及治安管理刑事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工作和民用配购、权限内运输、购买剧毒化学品的许可工作;负责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许可工作;负责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许可工作;负责权限内爆破作业人员、单位的许可工作;负责指导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负责权限内集会、、的许可工作以及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负责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工作及全市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保安工作;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公共安全行业实施技术监督;负责全市便民警务站的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负责掌握分析行政区域内刑事犯罪情况,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破工作;负责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为各侦破案件单位提供刑事科学技术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及其配套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我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规划,参与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负责管理和规范交通秩序,指导、疏导路面交通;负责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执法;负责交通安全警卫和交通管理;负责向社会发布交通管理通报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管全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状况,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工作;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挖掘的许可工作;负责监控、收集、研判道路交互与通行信息,组织并且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全市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车辆驾驶人的管理;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各类驾驶人培训学校的监管;参与城市相关交通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负责分析、研究、掌握全市经济犯罪情况,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承办重特大经济案件侦破;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分析本市毒情形势,拟定禁毒工作任务目标、禁毒工作措施和重大行动建议;组织并且开展重大涉毒违法犯罪侦查打击;依据《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指导监督分县局、派出所等单位管控涉毒、吸毒人员;监管易制毒化学品、制毒物品、涉毒场所;开展毒品案件检验鉴定及毒情监测;开展全民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开展“禁种铲毒”及其他禁毒工作。
负责严密防范公共交通领域暴 力恐怖犯罪,严厉打击各类危安暴 恐犯罪;对公交、地铁、出租车行业进行治安管理,维护公共交通领域治安稳定和公交、地铁、出租车运营线路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化解、处置交通客运行业发生的各类件。防范、打击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4个主城区内发生在公共交通车辆上的各类刑事案件(包括命案、抢劫案件)及受理、查处各类治安案件,承担对应的接处警任务;受理、侦破主城区内发生的盗窃机动车案件;发挥便衣侦查打击优势,打击街面扒窃、抢劫、抢夺、贩毒及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各类刑事犯罪。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空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和辖区内其他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民用机场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等工作。
食药环分局掌握全市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领域犯罪案件,办理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公安机关负责的相关领域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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